預設醫療指示
更改或撤銷預設指示
即使您已訂立預設指示,只要您仍然精神健全,您仍可以隨時更改或撤銷那預設指示。一旦您作出新的、有效的預設指示,它便會取代舊有的指示。無論更改抑或撤銷指示,您應確保醫生和家人得悉有關安排。
1. 為免除疑問, 撤銷預設指示應以書面方式作出,並採用政府建議的表格範本(按這裡下載)。
2. 如以書面方式撤銷預設指示,應由一名年滿18 歲、並於您的遺產中沒有任何權益的獨立見證人見證。
3. 如以口頭方式撤銷預設指示,則應在一名醫生、律師或其他年滿18 歲並於您的遺產中沒有任何權益的獨立人士面前撤銷;而在可行的情況下,見證人應採用政府建議的表格範本(按這裡下載),為口頭撤銷預設指示作出書面記錄。
4. 原本的預設指示被撤銷後,可以以前文所述的方法,訂立新的指示。
請注意,即使您沒有正式撤銷指示,若果您及後的行為,令醫護人員有實質理由懷疑您已經改變主意,那醫護人員有可能把那指示當作已被撤銷。